必须要提供推荐信吗?推荐信的内容应该达到什么标准
移民局对于推荐信的是这么考虑的:
许多申请 EB1A 的请愿中都包含支持信。尽管这些信件不无价值,但它们不应被视为成功通过的关键证据。证人的陈述应由文件证据来证实。推荐信应明确指出为什么推荐人认为申请者具有杰出能力。仅仅重复 USCIS 的定义或对申请者的成就进行普遍性描述的信件往往并不具有说服力。
当评估推荐人陈述的重要性时,移民官也应考虑推荐人与申请者之间的关系或联系。通常,那些在国家或国际上获得持续赞誉的人士不仅仅会在其职业和私人联系圈子内被认可。
有时,申请者领域的其他专家只是进行了一般性评价,并指出申请者在其工作领域是一位能干、受人尊敬的人,但证据不足以支持这些声明。这些信件应予以考虑,但不一定证明申请者所声称的杰出能力。
解读:
- 有推荐信当然好,推荐信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它们不是申请材料的核心。
- 这些推荐信应当尽量具体且有说服力,不能仅仅是对已有定义的重复或对申请者的泛泛之谈。
- 移民官在评估这些信件时,还会考虑信件中证人与申请者的关系,以确保推荐信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推荐信应该尽量来自独立推荐人。
- 即使获得了支持信,如果其中只包含一般性的评价,而没有具体证据来支持这些评价,那么这些信件没有用,不如不提交。
从经验来看,推荐信通常在 3-7 封之间,不是数量越多越好,质量更为关键。推荐信需要具体明确,用简洁、平实的语言描述,让不了解申请人背景的移民官能够容易理解你的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关键是基于具体事实阐明推荐人的杰出之处,而不是使用套模板,或者尝试向移民官解释申请人的工作内容。